各代表团,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发挥教代会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建言献策,即日起通过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向全校教职工征集提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案征集工作
提案工作是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进一步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载体,是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激发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努力构建和谐校园,扎实推进学校事业全面发展的要求。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各分工会要从践行十九大精神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向广大教职工及代表宣传提案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提案工作的目的,积极支持教职工和代表为学校改革和发展建言献策。
二、代表提案的范围和内容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紧扣发展主题,对有关学校改革发展、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管理、财务、后勤服务,教职工工作、学习、生活、福利及构建和谐校园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提案的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且属于本校的权限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
三、代表提案的征集
1.提案可由1名代表提出,并有2名以上(含2名)代表签名附议。代表联合提出的提案,发起人签名应当列于首位(代签无效)。
2.代表拟定提案前应做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以保证提案准确性和代表性。提案应包括案名、理由及整改建议或措施三部分。提案要一事一案,用钢笔填写或电脑打印提案表,姓名一栏要求书写工整,且须手写签名(代签或打印无效),提案表一式两份,方案清楚明了,书写字迹工整。
3.各分工会会同各代表团团长组织实施,并将提案于2018年12月18日前交“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案组(校工会办公室,电话3040304)。
“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