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河南科技学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动物科学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甲方)分别与学院副处级、科级干部(乙方)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一、甲方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
1、领导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
2、坚持对学院副处级、科级干部进行廉政勤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政纪教育,增强奉公守法、廉政勤政意识。
二、乙方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
1、积极参加院党委组织的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党性修养,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2、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分管的工作人员的不廉洁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勇于批评并帮助改正,敢抓敢管,确保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管理等环节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对职责范围内存在的问题,查究率达100%。
3、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廉洁准则》各项要求,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诚实做人,干净干事。
三、奖惩办法
1、甲方把乙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作为乙方工作绩效和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核体系,原则上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职晋级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乙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出现以下情况的,按下列方式追究责任:
①违反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实行诫勉谈话并按照党纪政纪进行处理。
②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达到目标要求的承担责任,自愿接受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自签字之日至在本岗位任职内均有效。
甲方:党委书记(签名) 乙方:党委副书记(签名)
院 长(签名)
动物科学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印制
二0一二年三月